总有一些可怜的人做了一些可恨的事,不得不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代价。这里有一种比较舒适的死法,类似安乐死,也就是注射死刑。注射死刑也就是给犯人注射药物来达到行刑的目的,听起来是不太残忍,但毕竟是一种刑法,毕竟也是一条人命。
1、注射死刑是什么
首先,注射死刑所用的药物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配制的,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发放。地方是没有资格的。需要地方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,批准通过后再由专人亲自到北京取药,过程中用到的经费比枪决多很多。其次,从审核通过之日算起,到执行死刑的时间不能超过七天。地方上如果需要注射死刑,时间是非常赶的。
最后,执行注射的工作人员都不是专业医生。因此,还需要进行专门人员的培训。所以,死刑是采用枪决还是注射,不是看犯人的地位,而是看地方上的物质条件和地理环境能不能满足注射死刑的要求。
2、执行刑法的条件
注射死刑每剂注射药的成本在300元左右,虽然比较人道而且成本低廉,但普及的难度在于它的『配套设施』价格并不低廉。作为目前最人道的一种死刑方式,注射须赖以高昂的物质保障。
一辆流动的死刑执行车大约需要40万~70万元。执行车是有中国特色的发明,便于流动执法。毕竟有的基层法院,连基本的办公条件都无法具备,遑论固定注射刑场。建造一座固定注射行刑场需要百万元的投资。除此,选址也是难题。毕竟,没有人愿意与刑场为邻。比如,太原中院多年来数次变更临时刑场,最终在殡仪馆附近,建起了目前全国法院占地面积最大、功能最齐全的固定刑场。
注射死刑需要专业的,受过培训的行刑人员进行执行,需要高度清洁的行刑环境,目前,辽宁虽有10个中级法院具备了注射死刑的硬件基础,但只有沈阳、大连等少数法院具有完成注射死刑任务的专门人员,其他法院在注射执行死刑时只能向其借人。据透露,最高法院于今年10月份举行注射执行死刑工作人员培训班,届时,各地方执行死刑人员紧张的情况能得到一定缓解。
3、刑法的进步
12年来,相关人士也在呼吁统一注射执行死刑的具体程序。我国对注射死刑药物、药量尚无统一标准,至于因身体素质不同是否应对药物有所增减、不同性别用药量是否应不同,目前还在探索;从注射开始到罪犯死亡应为多长时间、一针不能致死是否可以补注等,至今也无定论。 注射死刑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地得以推广,最高人民法院也从去年起免费向地方法院提供注射死刑的药剂,表明了其逐步以注射取代枪决来执行死刑的态度。
不可否认,从中国古代最原始的五马分尸、车裂、斩首,到现代的枪决,再到今天的药物注射执行死刑,中国执行死刑的方法发生了理性变化。这种发展变化不是简单的执行死刑的方法变化,它的背后是以刑罚观念改变为基础,体现的是社会法治文明和社会观念变化。